你要做的应该是第五和第六项,应该是退税录入和出口核销登记吧,具体你问一下你委托的代理报关公司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办理“免、抵、退”税之前需做的准备工作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一般进出口企业)注册登记
1、申请文件材料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
(二)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
外)
(三)企业章程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提交)
(四)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五)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六)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七)《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八)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时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申请场所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按照规定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手续。
3、海关审核与处理 注册地海关依法对申请注册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核对。申请材料齐全是指海关按照本规定公布的条件要求申请人提交全部材料完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由注册地海关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
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报关单位凭以办理报关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限为三年
二、 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尚未加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字样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请凭市贸易工业局核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资料,到市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市工商局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竹子林金众集团大厦 股东全部为自然人的内资企业可在各区工商局办理。)
三、 海关注册登记
凭市贸易工业局核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并颁发《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
注意:宝安、龙岗两区、保税区、大工业区注册资金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资企业到各区海关办理,3000万美元以上的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办理 所有内资企业和特区内的外资企业请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办理
四、 电子口岸执法系统登记
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电子口岸执法系统”的有关登记录入手续(涉及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海关、贸工局、国税局、外汇管理局等部门)
五、 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
企业在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后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等到市国税局进出口退税分局办理登记手续,办理出口退税登记证,企业需要上报如下各项资料:
1、填写《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登记证》三份
2、填写《出口企业退税系统3.1版基本情况采集表》三份
3、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一份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其中必须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章,如果无盖章,则还需要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审批表一份)
5、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须提供)
6、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即进出口权批准证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须提供)
(贸易类企业请到市国税局进出口退税分局办理,地址:深圳市沙嘴路38号国税大厦四楼 生产型企业请到所在地国税分局办理。)
六、 进口购汇和出口核销登记
到市外汇管理局办理进口购汇和出口核销的登记备案手续(地址:深南中路和上步路交汇处的商业银行大厦三楼)
七、商检登记
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等到深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进出口商检的有关手续。(地址:皇岗口岸中国检验检疫大厦)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自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之日起1个月内,需按上述程序到工商、海关、税务、外汇管理、检验检疫等部门办理开展进出口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
涉及各部门的具体办理程序和所需资料请直接向该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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